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于2019年10月开始擅自占用新建区望城镇四联村土地6296.77平方米(其中耕地2390.3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3906.42平方米)建设公园。现场已完工,建成绿化景观和部分道路,道路硬化面积1665.66平方米,景观绿化面积4631.11平方米。该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 ...更多 | 一、责令限期6个月内退还非法占用的6296.77平方米土地至四联村。二、按占用2390.35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7元的罚款,计人民币40635.95元(肆万零陆佰叁拾伍圆玖角伍分);按占用3906.42平方米其他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7元的罚款,计人民币27344.94元(贰万柒仟叁佰肆拾肆圆玖角肆分);以上罚款总额为67980.89元(陆万柒仟玖佰捌拾圆捌角玖分)。三、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的其他设施(硬化道路)1665.66平方米 ...更多 | 67981 |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04-04 | 洪自然规划执罚决字〔2023〕第4006号 | |
2 |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擅自占用新建区望城镇青西村4980.51平方米土地(其中耕地1412平方米,林地269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840平方米,建设用地31.51平方米)堆土,现场无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无硬化场地。该地块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 ...更多 |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980.51平方米土地至望城镇青西村;二、按占用1412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7元的罚款,计人民币24004元(贰万肆仟零肆圆);按占3537平方米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7元的罚款,计人民币24759元(贰万肆仟柒佰伍拾玖圆);按占用31.51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计人民币94.53元(玖拾肆圆伍角叁分);以上总计罚款额为人民币48857.53元(肆万捌仟捌佰伍拾柒圆伍角叁分)。 ...更多 | 17 |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05-16 | 洪自然资规执罚决字〔2022〕第3013号 | |
3 |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月22日起开盘营销“通源新建城”楼盘项目,为了达到销售楼盘的营销目的,当事人委托江西省大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策划设计“新建城”项目推广营销方案,尔后当事人通过印制、散发新建城广告宣传彩页进行营销宣传,宣传彩页内容含有“1、通源新建城 五大城市级配套 助力九龙湖蜕变 师大附属中小学、国际学校/万达广场/三甲医院/中央公园/体育馆;2、通源新建城 万达广场进驻 师大附小/师大附中;3、新建城配套签约喜报 师大附属中小学+师大国际学校”等广告宣传用语。当事人还利用其企业微信公众号“通源新建城”发布楼盘广告进行营销宣传,微信公众号广告内容含有“1、教育配套 师大附属学校 师大外国语学校/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幼儿园 江西省重点中学 立志打造全南昌最牛学区房;2、社区邻里中心 24小时生活不打烊 引进新加坡社区邻里中心商业模式 打造以两大中型社区邻里中心 集菜场、餐饮、超市、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3、政策所向联合逆天配套、升值潜力无限大”等广告宣传用语。 另查:当事人于2016年启动新建城A区开发时,在开发设想的概念性规划中考虑在A5、A6地块上建设邻里中心商业业态,为了直观展示新建城楼盘项目规划全景,当事人于2019年1月至8月底,在新建城营销中心大厅设置新建城项目大型沙盘模型进行营销宣传展示,并在该沙盘模型中A5、A6地块上标注有“邻里中心”字样的标识牌,建筑模型为两座多层类似中型商业体模型,直至2019年8月26日当事人根据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建的A5、A6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更换成现在营销中心沙盘模型,更换后的沙盘模型中A5、A6地块上展示的是两地块分别为5栋高层商住楼建筑模型。 又查:一、针对当事人宣传教育配套“师大附小/师大附中、师大附属中小学”的相关事宜,我局向南昌市新建区教育体育局征询查证,2021年6月7日新建区教体局出具关于“江西师范大学附属新建城实验学校”有关情况说明,对新建城项目宣传“江西师范大学附属新建城实验学校”进行说明:“江西师范大学附属新建城实验学校”系新建城配套建设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性质为国有公办,行政关系为新建区直属学校,2019年1月21日,新建区人民政府与江西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公办)》。协议明确合作校实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新建区人民政府是合作校的举办者和办学主体、日常教学管理和运行主体;江西师大参与合作校的办学工作,负责业务内容与质量服务与指导。并明确学校名称以新建区主管部门批准的校名为准,同时冠以江西师范大学附属新建城实验学校。2020年12月,经新建区委编办批准,成立南昌市新建区第二实验学校,挂江西师范大学新建城附属实验学校校牌。综上所述,江西师范大学新建城附属实验学校(即南昌市新建区第二实验学校)是一所公办学校,由新建区人民政府与江西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并非委托江西师大办学,也不是“师大附中、附小”。 二、针对当事人宣传商业配套“邻里中心”的相关事宜,我局向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新建分局征询查证,2021年6月9日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新建分局出具“关于新建城项目规划方案的情况说明”,对新建城项目宣传“邻里中心”进行说明:原新建县2014年出让祥云大道以北地块25宗用地,开发建设“新建城”。通源公司于2014年取得A5、A6地块土地使用权,A5、A6地块的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A5、A6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19年10月、11月获原南昌市新建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批准,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述两个地块通源公司均按居住用地开发建设住宅项目,规划方案中没有规划过“邻里中心”,两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后,也未进行过规划设计变更。 至案发时止,由于当事人设置营销中心沙盘模型进行营销展示,利用宣传彩页、微信公众号发布上述广告宣传内容的行为,导致购买了“通源新建城”A3地块的部分业主多次通过12345、12315等平台投诉举报和群体性到市政府、区信访部门上访反映情况,造成社会和谐不稳定因素。 ...更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处罚: 对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决定给予人民币8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更多 | 800000 |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28 | 洪新市监公处〔2021〕31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5554463 | (2024)赣0112执1489号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2 | 36066 | (2024)赣0112执1156号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2024-03-20 |
3 | 1110138 | (2024)赣0112执恢219号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2024-01-31 |
4 | 613866 | (2024)赣0113执1752号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1-30 |
5 | 252976 | (2024)赣0112执549号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2024-01-22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36012220170000350 | -- | 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2099-12-31 | 南昌市新建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2 | 360123202005090101 | 新文档+2020/05/09_1 | 新文档+2020/05/09_1 | 2020-05-11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
3 | 安住建消验备字﹝2020﹞第0022号 | 备案凭证 | 备案凭证 | 2020-08-17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
4 | 新建消验字2022第0023号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新建城A8地块17-18#住宅楼新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 | 2022-10-27 | 2099-12-31 | 南昌市新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新消设字2022第0011号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南昌新建城万达广场装修装饰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2022-10-12 | 2099-12-31 | 南昌市新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36012220170000318 | -- | 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2099-12-31 | 南昌市新建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7 | 36012220170000366 | -- | 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2099-12-31 | 南昌市新建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8 | 36012220170000319 | -- | 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2099-12-31 | 南昌市新建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9 | 36012220170000323 | -- | 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2099-12-31 | 南昌市新建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10 | 东发改投字﹝2020﹞36号 | 关于对公园街道邻里中心装修项目建议书的函复 | 关于对公园街道邻里中心装修项目建议书的函复 | 2020-07-24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2)赣0112民初1872号之一 | 第三人 | 原告: 程某 被告: 丰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某 | -- | 驳回原告程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1400元(已减半收取),退回原告程某。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03 |
2 | 其他 | (2022)赣0112执保190号 | 被申请人 | - | 621087 |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普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2108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6-14 |
3 | 合同纠纷 | (2022)赣0112民初233号 | 被告 | 原告: 刘某 被告: 丰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某,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0 | 一、被告张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刘某支付工程款1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6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4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19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2166元,合计5285元,由原告刘某负担2729元,被告张某负担255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29 |
4 | 合同纠纷 | (2021)赣0112民初6625号 | 第三人 | 原告: H某某 被告: X某某 | 30000 | 一、原告H某某与被告X某某于2013年3月9日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
二、第三人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H某某、被告X某某(坐落于望城镇祥云大道西延线北侧新建城项目B4-12栋2单元2-903)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7
三、被告X某某在与原告H某某共同取得不动产产权证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H某某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上述两次登记、过户手续所需要的税费由原告H某某承担;
四、原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向被告X某某支付团购房指标转让补偿款30000元;
五、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01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H某某负担850元,被告X某某负担85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23 |
5 | 合同纠纷 | (2021)赣0112民初4377号 | 被告 | 原告: 范某 被告: 丰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16363.03 | 一、驳回原告范某对被告丰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原告范某对被告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第三人熊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范某支付工程款116363.03元;
四、驳回原告范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78元(已减半收取),由第三人熊某负担1286.48元,原告范某负担291.5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01 |
6 | 合同纠纷 | (2021)赣0112民初2915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D某某,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驳回L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280元,退回原告L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11 |
7 | 合同纠纷 | (2021)赣0112民初4767号 | 被告 | 原告: 黄某 被告: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黄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4310元,减半收取计7155元,由原告黄某负担 ...更多 | 2021-09-14 |
8 | 合同纠纷 | (2021)赣0112民初412号 | 第三人 | 原告: 熊某 被告: 徐某1 | -- | 被告徐某1及第三人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协助原告熊某将位于南昌市新建区××道××栋××单元××室的房产过户登记至原告熊某名下,原告熊某再将该房产过户至第三人段某名下,过户所需税费(由相关行政部门确定)由原告熊某承担。
案件受理费8650元,由被告徐某1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23 |
9 | 合同纠纷 | (2021)赣0112民初352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周某、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周某、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8-17 |
10 | 合同纠纷 | (2021)赣0112民初625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K某某,K某某1,K某某2 | -- | 一、确认原告F某某与K某某于2013年12月20日签订的《新建县城单位集资房指标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二、被告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被告K某某1、K某某2办理位于新建区新建城B3-6栋1单元1-801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将该房屋登记到被告K某某1、K某某2名下。
三、被告K某某1、K某某2在取得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F某某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手续,将该房屋过户至原告F某某名下,以上两次登记、过户手续所需税费等一切费用由原告F某某承担。
四、驳回原告F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4430元,由原告F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2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X某某;Y某某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2024-04-19 | |
2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G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3 | 送达公告 | 借款合同纠纷 |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T某某,X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2-02 | |
4 | 送达公告 | 追偿权纠纷纠纷 | Y某某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2024-01-26 | |
5 | 送达公告 | 追偿权纠纷 | C某某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11-23 | |
6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Z某某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6-16 | |
7 | 送达公告 | 追偿权纠纷 | X某某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2023-05-26 | |
8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N某某,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3-05-25 | |
9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4-11 | |
10 | 送达公告 | 追偿权纠纷 | X某某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2023-03-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赣0113民初3694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被告: L某某,G某某,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5-17 | |
2 | -- | (2024)赣0302民初189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萍乡梦想天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3 | -- | (2024)赣0302民初189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萍乡梦想天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4 | -- | (2024)赣0302民初189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萍乡梦想天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5 | -- | (2024)赣0302民初189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萍乡梦想天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6 | -- | (2024)赣0302民初189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萍乡梦想天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7 | -- | (2024)赣0302民初190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H某某 被告: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萍乡梦想天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8 | -- | (2024)赣0302民初189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萍乡梦想天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9 | -- | (2024)赣0302民初190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H某某 被告: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萍乡梦想天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10 | -- | (2024)赣0302民初161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W某某 被告: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萍乡梦想天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2024-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