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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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521262021070701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根河市老旧供热设施更新改造 | 2021-07-07 | 2099-07-07 | 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911507857901573193001P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 | 2022-05-10 | 2025-06-18 |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 |
3 | 根市监准许字(2020)第63号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0-05-29 | 2025-05-28 |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根环审﹝2021﹞008号 | 关于根河市区老旧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 2021-06-21 | 2026-06-21 |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 | |
5 | 根环审﹝2021﹞008号 | 根河市老旧小区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 2021-06-21 | 2026-06-21 |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 | |
6 | 911507857901573193003V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 | 2020-07-01 | 2025-06-30 |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 |
7 | JY31507850017280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0-05-29 | 2025-05-28 | 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根环审﹝2021﹞005号 | 关于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0万立方米贮灰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有关意见的复函 |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 2021-05-24 | 2026-05-24 |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 | |
9 | 1507852005251001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0-05-29 | 2025-05-28 |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根环审﹝2023﹞004号 | 关于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 2023-04-28 | 2028-04-28 |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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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内0785执316号 | 其他 | - | -- | -- | 2023-08-21 |
2 | -- | (2023)内0785执2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根河市人民法院(2021)内0785民初828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5-30 |
3 | 合同纠纷 | (2021)京74民初435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被告: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根河市供电分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307901元,减半收取153950.5元,保全费5000元,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负担(已交纳)。 ...更多 | 2022-09-30 |
4 | 合同纠纷 | (2021)内0785民初793号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W某某 | 3592.3 | 一、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给付原告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取暖费3592.3元;
二、驳回原告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1-07 |
5 | 合同纠纷 | (2021)内0785民初527号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呼伦贝尔市天元运业(集团)根河有限责任公司 | 138871.53 | 被告呼伦贝尔市天元运业(集团)根河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给付原告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取暖费138871.5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77.44元,减半收取计1538.72元,由被告呼伦贝尔市天元运业(集团)根河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12 |
6 | 合同纠纷 | (2021)内0785民初534号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根河市兴隆客货运输服务中心 | 35245.42 | 被告根河市兴隆客货运输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给付原告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取暖费35245.4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1.14元,减半收取计340.57元,由被告根河市兴隆客货运输服务中心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01 |
7 | 合同纠纷 | (2021)内0785民初528号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W某某 | 15925.44 | 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给付原告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取暖费15925.4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8-25 |
8 | 合同纠纷 | (2021)内0785执108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8-17 |
9 | 合同纠纷 | (2021)内0785民初531号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根河市林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0元,予以免收 | 2021-08-06 |
10 | 合同纠纷 | (2021)内0785民初529号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S某某 | -- | 准许原告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0元,予以免收 | 2021-08-0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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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根河市福鑫源宾馆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2022-05-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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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2023)内0785民初719号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根河市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2023-11-14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2023-06-20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2023-06-09 | |
4 |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2023-03-23 | |
5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S某某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2022-10-25 | |
6 | 返还原物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2022-09-27 | |
7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根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根河市福鑫源宾馆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2022-07-21 | |
8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根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2022-07-21 | |
9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2021)京74民初43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被告: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根河市供电分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金融法院 | 2022-04-11 | |
10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2022-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