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湘1227执恢7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湘1227执恢7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09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湘1227执异3号 | 申请人 | - | 1600000 | 追加被申请人Y某某、姚本金为本案被执行人。其中Y某某在未依法出资的16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姚本金承担连带责任。姚本金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 2022-04-28 |
3 | 其他 | (2022)湘1227执保2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2-03-15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湘1227执43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8-23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湘12民终28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248元,由上诉人新晃宝鑫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5-13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湘1227民初313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恰新矿产品有限公司 被告: 新晃宝鑫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594670 | 一、解除原告成都恰新矿产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新晃宝鑫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8月5日签订的《重晶石采购合同》;
二、被告新晃宝鑫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还原告成都恰新矿产品有限公司货款313510元;
三、被告新晃宝鑫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成都恰新矿产品有限公司赔偿金281160元;
三、驳回原告成都恰新矿产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248.00元,由原告成都恰新矿产品有限公司负担1131.3元,被告新晃宝鑫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9116.7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2)湘1227执异3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恰新矿产品有限公司 被告: 新晃宝鑫矿产品有限公司,Y某某,Y某某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2-04-15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湘1227民初313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恰新矿产品有限公司 被告: 新晃宝鑫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0-11-17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湘1227民初313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恰新矿产品有限公司 被告: 新晃宝鑫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