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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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06 | 君汇滨河学府7#楼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 施工升降机SC200/200 | 2021-03-30 | 2099-12-31 |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2 | 2021014 | 君汇滨河学府5#楼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 施工升降机SC200/200 | 2021-05-17 | 2099-12-31 |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3 | 2023-02号 | 山西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山西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3-03-10 | 2023-10-20 | 寿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4 | 2021013 | 君汇滨河学府3#楼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 施工升降机SC200/200 | 2021-05-17 | 2099-12-31 |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5 | 2021031 | 君汇滨河学府6#楼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 施工升降机sc200/200eb | 2021-08-06 | 2099-12-31 |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6 | 晋建审许决字﹝2022﹞57号 | 关于山西泽钰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01家建设类企业准予许可决定书 | 申请人:山西泽钰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01家建设类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晋建建字[2004]28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晋建建字[2007]44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山西泽钰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40家建筑施工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条件、太原市辰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26家建筑施工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条件、山西伟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建筑施工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条件、盂县鑫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符合质量检测新申请条件、运城盛威龙建材有限公司等15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符合质量检测延期申请条件,山西春晖工程勘察设计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符合质量检测增项申请条件,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 ...更多 | 2022-07-25 | 2025-07-25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7 | 2021024 | 君汇滨河学府8#楼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 施工升降机SC200/200 | 2021-07-05 | 2099-12-31 |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8 | 2021023 | 君汇滨河学府1#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 施工升降机SC200/200 | 2021-07-05 | 2099-12-31 |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9 | /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表 | 长治县科工贸聚集区宋家庄城中村改造二期工程(3#、5#、26#塔吊)(3#、25#施工升降机)使用登记 ...更多 | 2021-04-01 | 2099-04-01 | 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10 | (长城税一局)许变准字﹝2019﹞第(1000021)号 |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关于山西长治市仁德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19-12-18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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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辽01民初2310号 | 被告 | 原告: 辽阳忠旺铝模板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山西长治市仁德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辽阳忠旺铝模板租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969元,由忠旺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姜 会 军审判员 吕 长 辉审判员 刘 春 杰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更多 | 2023-03-27 |
2 | 其他 | (2019)晋0403民初145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山西长治市仁德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900 | 一、被告山西长治市仁德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W某某900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88元,由原告W某某承担600元,被告山西长治市仁德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承担8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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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辽01民初2310号 | 被告 | 原告: 辽阳忠旺铝模板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山西长治市仁德信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