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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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闽02民辖终5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2-09 |
2 | 合同纠纷 | (2020)闽06民终507号 | 上诉人 | - | 34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60元,由X某某承担266元,巨凯公司承担39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5-25 |
3 | 合同纠纷 | (2019)闽民申4602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X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9-11-30 |
4 | 合同纠纷 | (2019)闽06民终1312号 | 被上诉人 | - | 1141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582元,由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7-22 |
5 | 合同纠纷 | (2018)闽06民终1944号 | 上诉人 | - | 54431.41 | 一、撤销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2018)闽0681民初38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2018)闽0681民初38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X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54431.41元;
三、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办理××××商住小区6幢××××号房屋权属登记所需的应由其提供的资料交付X某某;
四、驳回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112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556元,由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224元,由X某某负担1062元,由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6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0-31 |
6 | 合同纠纷 | (2018)闽06民终2454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Z某某、L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10-16 |
7 | 合同纠纷 | (2018)闽06民终2101号 | 被上诉人 | - | 164100 | 一、撤销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2018)闽0681民初137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L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582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8-09-21 |
8 | 其他 | (2018)闽0681民初137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某某 | 64115 | 一、被告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L某某定金50000元、代收代缴费用14115元,两项合计64115元及利息(利息2018年3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息6%计算);
二、驳回原告L某某对被告X某某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582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交纳1791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1091元,被告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07 |
9 | 其他 | (2018)闽0681民初386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2482.08 | 一、被告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X某某支付违约金52482.08元;
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112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556元,由被告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01 |
10 | 合同纠纷 | (2017)闽0681民初3904号 | 被告 | 原告: 漳州市烟草公司龙海分公司 被告: 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316.7 | 一、被告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漳州市烟草公司龙海分公司违约金7316.7元。
二、驳回原告漳州市烟草公司龙海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45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272.5元,由原告漳州市烟草公司龙海分公司负担205.5元,被告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2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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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Z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8-01-07 | |
2 | 裁判文书 | 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W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8-01-07 | |
3 | 裁判文书 | 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G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8-01-07 | |
4 | 裁判文书 | 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T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8-01-07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L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7-04-27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W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7-04-27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Z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7-04-27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Z某某、L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7-04-27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X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7-04-27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Z某某、Z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7-04-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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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闽0206民初1106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厦门锐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2-05-05 | |
2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7)闽0681民初822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7-07-28 | |
3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7)闽0681民初792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7-07-28 | |
4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7)闽0681民初796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Z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7-07-28 | |
5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7)闽0681民初862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L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7-07-28 | |
6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7)闽0681民初830号 | 原告 | 原告: 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7-07-28 | |
7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漳州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16-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