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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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6)鄂03行终80号 | 被上诉人 | - | 50 | 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责令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行政决定。
二审案件受理费用50元,由上诉人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3-09 |
2 | 合同纠纷 | (2013)鄂房县民一初字第02263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十堰市天润水利水电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予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免收。 | 2014-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