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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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2020-03-05 | 〔2020〕浙1102执617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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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1102执61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浙1102执617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7-01 |
2 | 其他 | (2019)浙1102民初103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英雄金笔厂丽水有限公司 被告: 合肥瑶海区英雄文体经营部 | 315838.66 | 被告合肥瑶海区英雄文体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英雄金笔厂丽水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315838.66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19年2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38元,由被告合肥瑶海区英雄文体经营部负担;公告费300元,由原告上海英雄金笔厂丽水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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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浙1102民初103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英雄金笔厂丽水有限公司 被告: 合肥瑶海区英雄文体经营部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2019-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