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长三角华东
茅建波
913306041461287952
10000万元人民币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称山北路306号上虞客运中心行政楼1101室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778项招标公告土地交易10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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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2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0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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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
其他
我局于2022年10月21日对绍兴市上虞区**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于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未经批准,擅自将**高速**移位改道,建造道路,并已完工。该项目共违法占用**街道集体土地7.0687公顷。对照**街道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土地7.0687公顷,其中耕地4.5166公顷、交通用地0.1412公顷、建设用地1.7379公顷、未利用地0.6730公顷;对照上虞区现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绍兴市上虞区**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询问笔录一份,承认了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2、现场勘测笔录一份;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一份,证明了非法占用点的面积;4、现场照片一份;5、土地违法案件审查意见表二份。我局已于2022年11月3日依法向当事人进行了告知,当事人未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四十二条,决定处罚如下: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的7.0687公顷土地,没收非法占用的7.0687公顷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非法占用的4.5166公顷耕地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129150元整;处非法占用的0.1412公顷其他农用地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35300元整;处非法占用的1.7379公顷建设用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347580元;处非法占用的0.6730公顷未利用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34600元;合计罚款人民币金额为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叁拾元整(1646630元)。限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缴清罚款(户名: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73************00624,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两份,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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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6630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22-11-04
绍市自然资规(虞)罚字〔2022〕第2000097号
2
--
其他
我局于2022年3月17日对你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实,你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21年7月30日开始擅自占用东关街道三丰村集体土地建造杭绍台铁路站前广场配套道路(1号桥南侧路段),至查处时,已全部建成,合计占用土地面积为349平方米。经审核,所占用的349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对照上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占用的349平方米土地为一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上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2022年2月18日询问笔录一份,承认了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地的违法事实。2.现场照片、现场勘测记录各一份。证明了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3.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各一份。证实了非法占用土地的利用现状地类及土地规划用途。4.第三方出具的测绘报告一份。我局己于2022年4月14日依法向当事人进行了告知,当事人未进行陈述、申辨、听证。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版)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处罚如下: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49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肆佰柒拾元整(10470元),并恢复土地原状。限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到区便民服务中心非税窗口(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一路8号,账户: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中信银行7334110195900000624)缴清罚款。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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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0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22-04-22
绍市自然资规(虞)罚字〔2022〕第2000024号

开庭公告 9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2)浙06民终4849号
被上诉人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12-29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2)浙0604民初5858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22-11-25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2)浙0604民初5855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22-11-25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2)浙0604民初5858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22-10-20
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2)浙0604民初5855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22-10-20
6
合同纠纷
(2020)浙0604民初5721号
被告
原告:
R某某
被告: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20-10-14
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9)浙0604民初3764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19-06-28
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9)浙0604民初3270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19-05-30
9
物权保护纠纷
(2018)浙06民终4440号
被上诉人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12-1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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