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东北
迟克文
91220501753600924Y
50万元人民币
-
吉林省通化市滨江西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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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7 历史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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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2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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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其他
处罚内容: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伍佰贰拾陆元整(¥15.8526元)的行政处罚。
158526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06-30
通城执罚决字20230056号
2
未验线擅自施工
其他
处罚内容: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06-30
通城执罚决字20230057号
3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其他
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伍佰贰拾陆元整(¥15.8526元)的行政处罚。
158526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06-29
通城执罚决字〔2023〕0056号
4
未验线擅自施工
其他
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06-29
通城执罚决字〔2023〕0057号
5
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份,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环通乡明兴村污水处理厂南侧土地建厂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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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002平方米土地给东昌区人民政府。2.对非法占用的耕地处以每平方米300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60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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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00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2023-04-11
通市自然资(支)罚字20232号
6
废水处理设施未经批准擅自停运。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已满,造成渗滤液外溢,流入排水池内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至厂外的河沟内。
...更多
废弃、废渣、废水、噪音等环境污染
--
--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16-05-10
通市环责改字〔2016〕4号
7
1、垃圾填埋区的渗滤液渗漏至排水涵洞,致使厂区外排口排放的废水中的BOD5、COD和氨氮的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u3000\u30002、水污染物处理设施2013年、2014年未正常运行。\u3000\u30003、反渗透污染物处理设施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建设并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更多
废弃、废渣、废水、噪音等环境污染
--
--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15-08-18
通市环罚决字〔2015〕6号

信用中国 2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23)吉0502民初306号
被告
原告:
通化市宏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347090
被告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料及给付原告通化市宏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剩余34709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6月14日起计算至被告给付时止,标准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3418元(系减半收取),由被告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原告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全部义务。执行案件立案后,本条内容即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应当如实申报财产。对自动履行义务的,依当事人申请出具履行证明或推送纳入社会信用服务平台给予正向激励。对逾期未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的,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享有权利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并积极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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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4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2023)吉0502民初306号
被告
原告:
通化市宏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2023-02-23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