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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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皖15民终1号 | 上诉人 | - | 3853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080元,由安徽省霍山中学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3-21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皖1525民初1390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安徽省霍山中学 | 385000 | 一、被告安徽省霍山中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J某某赔偿款385000元;
二、驳回原告J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款项交本院转付(账号:18×××00,开户行:中国银行霍山支行营业部,汇款户名:霍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并注明本案案号。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80元,减半收取3540元,由被告安徽省霍山中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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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安徽省霍山中学,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安徽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安飞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霍山中学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上海北新月皇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霍山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霍山中学,霍山县财政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2-19 | |
4 | --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安徽省霍山中学,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1-23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上海北新月皇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霍山投资有限公司,霍山县财政局,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霍山中学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人民法院 | 2023-11-03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上海北新月皇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霍山投资有限公司,霍山县财政局,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霍山中学 |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 2023-11-03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皖1525民初1625号 | 其他 | - | 霍山县人民法院 | 2023-10-12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上海北新月皇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霍山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霍山中学,霍山县财政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人民法院 | 2023-10-12 | |
9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3)皖1525民初1336号 | 其他 | - | 霍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9-13 | |
10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3)皖1525民初1336号 | 其他 | - | 霍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