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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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豫16民终2110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J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6-20 |
2 | 其他 | (2019)豫1622民初153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西华县第一高级中学 | 55144.45 | 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各项损失55144.45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20 |
3 | 其他 | (2018)豫1622民初3924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西华县第一高级中学 | 119334.72 | 一、被告西华县第一高级中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J某某工程款119334.72元及利息(利息自2007年10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二、驳回原告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510元,原告J某某负担14160元,被告西华一高承担135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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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豫16民终2110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西华县第一高级中学 |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5-22 | |
2 | 合同纠纷 | (2019)16民终2110号 | 被上诉人 | - |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5-22 | |
3 | 身体权纠纷 | (2019)豫1622民初153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西华县第一高级中学 | 西华县人民法院 | 2019-05-15 | |
4 | 合同纠纷 | (2018)豫1622民初3924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西华县第一高级中学 | 西华县人民法院 | 2018-12-26 | |
5 | 合同纠纷 | (2018)豫16民终4617号 | 原告 | 原告: 西华县第一高级中学 被告: J某某 |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