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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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于2018年4月1日至4月18日期间办理2018年3月份实现的部分税种(印花税、附加税费)纳税申报,逾期30天,目前为正常登记状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更多 | 200 | 200 |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区分局 | 2018-05-18 | 淄高新地税简罚〔2018〕704号 | |
2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100.0 | --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2018-05-10 | 开国税简罚〔2018〕32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