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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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险纠纷 | (2015)佛南法民二初字第938-2号 | 被告 | 原告: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被告: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狮山交通管理所,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 10986 | 准许原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3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原告多预交的诉讼费37.33元,在本裁定生效后经原告申请,本院退还予原告 ...更多 | 2016-0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