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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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3-10-31 |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3-11-15 |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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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粤20民终276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W某某已预交),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6-29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6)粤2072民初622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沁县晋味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洪洞县黄土地天然果蔬食品厂 | 820 | 一、被告洪洞县黄土地天然果蔬食品厂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退还原告W某某货款820元,原告W某某同时一并将所购的大槐树牌山西醋糕退还给被告洪洞县黄土地天然果蔬食品厂;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洪洞县黄土地天然果蔬食品厂负担(该款已由原告W某某垫付,被告洪洞县黄土地天然果蔬食品厂应在判决生效之日一并迳付给原告W某某,本院不另行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9-0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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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产品责任纠纷 | 洪洞县黄土地天然果蔬食品厂 |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