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华南民营企业
吴刚
91441900MA4UW35B64
1000万元人民币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鹿乙南路7号1栋、3栋
纳税信用等级A级4项;荣誉奖项1项;管理体系认证3项。展开
  • 良好行为

    良好行为

    荣誉 1

    工法 0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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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你单位正在生产,水帘柜废水通过管道排入零散废水收集池,该零散废水收集池接出一软管,将零散废水收集池中的水帘柜废水直接通过软管抽出至厂区地面后排出厂外,逃避监管。
...更多
废弃、废渣、废水、噪音等环境污染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叁拾万元罚款。
300000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0-01-21
东环罚字〔2020〕671号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2)粤1971民初17347号
被告
原告:
东莞市永合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星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41684.26
被告广东星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永合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41684.26元及利息(以1041684.26元为本金,按年利率5.55%自2022年6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112元,保全费5000元,共12112元,由被告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付,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迳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2-09-05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2)粤1973民初14949号
被告
原告:
惠州市百瑞峰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星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本案按惠州市百瑞峰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2022-08-26
3
买卖合同纠纷
(2021)粤1971执保14606号
被申请人
-
--
--
2021-11-02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劳动争议
(2022)粤1973民初16190号
被告
原告:
S某某
被告:
广东星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2-10-12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1)粤1971民初32411号
被告
原告:
东莞市亿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星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11-29
3
买卖合同纠纷
(2019)粤1973民初14940号
被告
原告:
深圳市润阳电路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星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9-12-0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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