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兴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华东民营企业
司衍生
91370302757467980W
50万元人民币
-
淄川区吉祥路60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裁判文书2条,开庭公告4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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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4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侵权责任纠纷
(2014)淄民三终字第390号
被上诉人
-
205733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386.00元,由上诉人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淄川分局负担2193.00元,上诉人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将军头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219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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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0
2
其他
(2014)川民初字第34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淄博兴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淄川分局
97000
一、被告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将军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淄川分局共同赔偿原告W某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95723.5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2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50元,由被告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将军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淄川分局负担21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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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5

开庭公告 4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劳动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T某某
被告:
淄博兴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2023-08-28
2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被告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被告:
淄博兴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2020-09-18
3
健康权纠纷
--
被告
原告:
J某某
被告:
淄博兴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H某某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2020-08-06
4
健康权纠纷
--
被告
原告:
J某某
被告:
H某某,淄博兴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2020-07-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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