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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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查,海伦市广播电视台利用其广播频率(FM98.6),在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5日和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29日期间,发布的名为“唐立平牌降糖通脉片”药品广告,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没有查验该广告有关证明文件。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 | 海伦市广播电视台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没有查验该广告有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广告发布时间较短,在我局立案调查之前已主动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且未造成不良影响,对其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没有查验该广告有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给予适中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海伦市广播电视台处以罚款20000元。 ...更多 | 20000 | 绥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8-04-12 | 绥工商处字〔2018〕03号 | |
2 | 经查,海伦市广播电视台利用其广播频率(FM98.6),在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5日和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29日期间发布的名为“唐立平牌降糖通脉片”药品广告涉嫌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 | 海伦市广播电视台发布未经审查批准药品广告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其行为属于发布违法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没收海伦市广播电视台收取的广告费用6000元,并处广告费二倍罚款12000元,合计18000元。 ...更多 | 12000 | 绥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8-04-12 | 绥工商处字〔2018〕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