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发布房地产广告内容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 处罚內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上缴国库。;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0.1 | 1000 | 五河县市场监管局 | 2023-09-15 | 五市监处罚2023379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62668 | (2024)皖0322执恢188号 | 五河县人民法院 | 2024-05-27 |
2 | 441810 | (2024)皖0322执1659号 | 五河县人民法院 | 2024-05-16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2)皖0322执37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2-25 |
2 | 合同纠纷 | (2021)皖03民终3209号 | 被上诉人 | - | -- | 准许合肥安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9466元,减半收取4733元,由合肥安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12-02 |
3 | 其他 | (2021)皖03执34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17000000 | 划拨被执行人五河中合市场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700万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11-11 |
4 | 合同纠纷 | (2020)皖03民初84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五河中合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更多 | 2020-12-28 |
5 | 合同纠纷 | (2020)皖03财保8号 | 被申请人 | - | 400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五河中合市场建设有限公司400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冻结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附财产线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0-05-11 |
6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9)皖0322财保162号 | 被申请人 | - | 5400000 | 一、冻结被申请人五河中合市场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五河县支行的账号为12×××49的账户存款180万元;冻结被申请人五河中合市场建设有限公司在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账号为:20000487385510300000122、20000487385510300000139、20000487385510300000147、20000487385510300000155、20000487385510300000163、20000487385510300000171的账户存款各180万元。但上述冻结存款总额不超过180万元。
二、查封担保人S某某、N某某位于五河县城关镇祥华加州城4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一套[皖(2018)五河县不动产权第0009905号]。
三、查封担保人五河县小乔水特产销售有限公司名下的登记证编号为皖C×××××一辆梅赛德斯-奔驰牌轿车。
四、查封担保人C某某名下的登记证编号为皖C×××××一辆大众牌轿车。
五、查封担保人X某某名下的登记证编号为皖C×××××一辆大众牌轿车。
上述财产在本院冻结、查封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转让、抵押及作其他形式处分。
上述财产的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期限为二年,如需延长期限,应在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否则期限届满自动解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五河县钰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9-12-17 |
7 | 合同纠纷 | (2019)皖0322民初2396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合肥安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学建,五河中合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 78623.27 | 一、被告合肥安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N某某工程款78623.27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3月1日起,以78623.27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被告L某某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N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53元,减半收取计1677元,由原告N某某负担754元,被告合肥安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负担92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26 |
8 | 合同纠纷 | (2019)皖0322民初2168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成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五河中合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 26000 | 驳回原告安徽成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05 |
9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8)皖03民辖终13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9-29 |
10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7)皖0322民初3712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春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五河中合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 -- | 驳回被告五河中合市场建设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1-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皖03民终2439号 | 其他 | -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13 | |
2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皖0322民初1928号 | 其他 | - | 五河县人民法院 | 2023-04-26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皖03民终2059号 | 上诉人 | - |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03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皖0322民初3779号 | 被告 | 原告: 合肥安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五河中合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 五河县人民法院 | 2021-05-25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皖03民初41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五河中合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18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皖03民初41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五河中合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14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14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五河县人民法院 | 2019-07-05 | |
9 |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 (2017)皖0322民初3217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春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五河中合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 五河县人民法院 | 2018-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