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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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浙01民终9560号 | 上诉人 | - | 19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140元,由德州市德宗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1-28 |
2 | 其他 | (2020)浙0104民初3128号 | 原告 | 原告: 德州市德宗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众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 | 一、被告浙江众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德州市德宗商贸有限公司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二、驳回原告德州市德宗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352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676元,由原告德州市德宗商贸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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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民终9560号 | 上诉人 | -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