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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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苏0104民初13250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70085.6 | 一、被告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赔偿原告江苏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损失70085.6元。
二、驳回原告江苏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103元,由原告江苏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900元,被告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203元(被告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1203元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1-06-25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苏0104民初11114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市秦淮区苏欧汽车维修中心 被告: 南京市秦淮区水务局,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47200 | 准许原告南京市秦淮区苏欧汽车维修中心撤诉。
案件受理费980元,减半收取为490元,由原告原告南京市秦淮区苏欧汽车维修中心负担 ...更多 | 2020-01-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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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2)苏0104民初12444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南京市秦淮区水务局,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2-10-13 | |
2 | 合同纠纷 | (2020)苏0104民初13250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1-05-28 | |
3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1)苏01民终4192号 | 被上诉人 | -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0 | |
4 | 合同纠纷 | (2020)苏0104民初13250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1-01-21 | |
5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0)苏0104民初3152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市秦淮区苏欧汽车维修中心 被告: 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太建设有限公司,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御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城东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0-11-17 | |
6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0)苏0104民初3152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市秦淮区苏欧汽车维修中心 被告: 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太建设有限公司,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御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城东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0-11-05 | |
7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0)苏0104民初3152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市秦淮区苏欧汽车维修中心 被告: 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太建设有限公司,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御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城东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0-10-13 | |
8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0)苏0104民初3152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市秦淮区苏欧汽车维修中心 被告: 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太建设有限公司,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御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城东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0-09-14 | |
9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0)苏0104民初3152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市秦淮区苏欧汽车维修中心 被告: 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太建设有限公司,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御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城东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0-08-10 | |
10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0)苏0104民初3152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市秦淮区苏欧汽车维修中心 被告: 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太建设有限公司,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御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城东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