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2020年3月17日,有群众反映蓝光雍锦府售楼部违规接待超标准看房客户的情况,违反《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销售案场在场的客户人数不得超过3人的要求。 ...更多 | 现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上述企业采取如下处置措施:1、责成上述企业立即整改,并做书面检讨;2对上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不良行为记录 ...更多 | -- |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3-20 | 晋建综〔2020〕9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91350582MA32KQGF9G | 营业执照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020-03-13 | 2099-12-31 |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验字第SJJ162019154号 | 《建设项目±0.00验线》合格意见书 | 验线合格 | 2019-10-28 | 2099-12-31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 |
3 | 晋建消验字﹝2022﹞第0032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2年09月30日申请蓝光·雍锦府建设工程﹝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潘湖村,工程由1#、2#、3#、5#、6#幼儿园、7#、幼儿园门卫室、住宅门卫室、地下室组成,其中1#楼占地面积591.82㎡,建筑面积10535.4㎡,地上28层,建筑高度82.9m,使用功能:地上1层为门厅、物业管理用房、架空非机动停车、架空绿化、商铺,2-28层为住宅,耐火等级一级,属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楼占地面积1516.04㎡,建筑面积11448.04㎡,地上28层,建筑高度82.9m,使用功能:地上1层为门厅、公共配电间、变配电室、环网室、发电机房、架空非机动停车、商铺,2-28层为住宅,耐火等级一级,属一类高层住宅建筑;3#楼占地面积1120.2㎡,建筑面积11719.05㎡,地上31层,建筑高度91.6m,使用功能:地上1层为门厅、居家养老用房、电表间、架空绿化、商铺,2-31层为住宅,耐火等级一级,属一类高层住宅建筑;5#楼占地面积1580.04㎡,建筑面积14563.63㎡,地上33层,建筑高度97.4m,使用功能:地上1层为门厅、消控室、架空、商铺,2-33层为住宅,耐火等级一级,属一类高层住宅建筑;7#楼占地面积312.82㎡,建筑面积625.64㎡,地上2层,建筑高度8.5m,使用功能:地上1层为入户大堂、物管用房、多功能用房、业委会,2层为多功能用房、卫生所业务用房、文体健身和体育场所,耐火等级二级,属多层公共建筑;住宅门卫室占地面积4.4㎡,建筑面积4.4㎡,地上1层,建筑高度3.2m,使用功能:门卫,耐火等级二级,属单层公共建筑;地下室建筑面积13766.29㎡,地下2层,使用功能为汽车库、水泵房、排烟机房等设备用房,耐火等级一级,属I类汽车库;6#楼幼儿园﹝含二次装修﹞占地面积919.12㎡,地上建筑面积2999.31㎡,地下建筑面积214.17㎡,建筑层数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4.5m,使用功能:地下1层为水池、水泵房,地上1层为晨检厅、门卫、消防控制室、保健观察室、厨房、活动区、寝室;2层为办公室、科技活动室、活动区、寝室;3层为办公室、阅览室、音体室、活动区、寝室;4层为教师休息室,耐火等级二级,属多层公共建筑;幼儿园门卫室占地面积4.84㎡,建筑面积4.84㎡,地上1层,建筑高度3.2m,使用功能:门卫,耐火等级二级,属单层公共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编号:泉建消验凭字﹝2019﹞第10号、晋建消审字﹝2022﹞第018号﹞消防验收。按照 ...更多 | 2022-09-30 | 2099-12-31 |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晋建消审字﹝2022﹞第018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2年5月5日申请蓝光·雍锦府-6#幼儿园装饰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该工程位于晋江市池店镇,所在主体建筑6#幼儿园占地920.48㎡,总建筑面积3212.53㎡,地上建筑面积3000.44㎡,地下建筑面积212.09㎡,建筑高度14.5m,地上4层,耐火等级二级;使用功能:一层为晨检厅、门卫、消防控制室、保健观察室、厨房、活动区、寝室,二层为办公室、科技活动室、活动区、寝室,三层为办公室、阅览室、音体室、活动区、寝室,四层为教师休息室;所在主体建筑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文号:泉建消验凭字﹝2019﹞第14号。本次装修位于6#幼儿园一至四层,装修面积3212.53㎡,装修后使用功能为一层为晨检厅、门卫、消防控制室、保健观察室、厨房、活动区、寝室,二层为办公室、科技活动室、活动区、寝室,三层为办公室、阅览室、音体室、活动区、寝室,四层为教师休息室。该工程由福建省中景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经福建天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审查合格,其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3505821903290102-TX-005。经审查,提出以下意见:该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 ...更多 | 2022-05-07 | 2099-12-31 |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晋水排字第2023025号 | 蓝光·雍锦府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蓝光·雍锦府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晋水排字第2023025号﹞ | 2023-04-20 | 2028-04-19 | 晋江市水利局 | |
6 | 晋人防备案﹝2022﹞015号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认可文件 | 蓝光·雍锦府地下室人防工程 | 2022-09-30 | 2099-12-31 |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晋人防[2019]防审第18号 | 批复文件 | 蓝光·雍锦府 | 2019-07-02 | 2099-12-31 |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蓝光·雍锦府 | 蓝光·雍锦府 | 2019-07-05 | 2099-12-31 |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验字第JJJ162019062号 | 《建设项目开工前的规划验线》合格意见书 | 验线合格 | 2019-07-30 | 2099-12-31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 |
10 | 晋自然资审[2019]235号 | 方案审查批准意见 | 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 2019-06-20 | 2099-12-31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1)闽0582民初4978号 | 原告 | 原告: 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79273 | 一、解除原告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C某某于2020年7月21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2007210102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
二、被告C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71773元、律师费用人民币7500元;
三、被告C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注销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四、驳回原告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费10977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5488.5元,由被告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24 |
2 | 合同纠纷 | (2021)闽0582民初4980号 | 原告 | 原告: 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85500 | 一、解除原告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X某某于2020年8月11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2008110014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二、被告X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78000元、律师费用人民币7500元;
三、被告X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注销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四、驳回原告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费116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5800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31 |
3 | 合同纠纷 | (2021)闽0582民初3508号 | 原告 | 原告: 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 | 本案按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3-11 |
4 | 合同纠纷 | (2020)闽0582民初2509号 | 被告 | - | 76411 | 一、解除原告W某某与被告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签订的《商品房定购书》;
二、被告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W某某定金50000元、购房款26411元;
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75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879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400元,被告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负担479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反诉原告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闽0582民初628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亿腾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2023-05-16 | |
2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2022)闽0582民初535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泉州蓝泽置业有限公司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2022-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