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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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火税)许变更准字﹝2021﹞第(88)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行政许可 ...更多 | 2021-06-30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
2 | 1082021112930006 | 登记通知书 |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诚业楼一楼101室﹞:经审查,提交的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额﹝注册资本﹞增加变更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更多 | 2021-11-30 | 2099-12-31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3502002022081001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准予施工 | 2022-08-10 | 2099-12-31 | 厦门市建设局 | |
4 | 350200202007150301 | 350200202007150301 | 准予施工 | 2020-07-15 | 2099-12-31 | 厦门市建设局 | |
5 | 1082018122830009 | 1082018122830009 |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登记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 ...更多 | 2018-12-28 | 2046-12-17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厦资源规划翔建设准更﹝2023﹞第098号 | 准予规划许可变更决定书﹝工程﹞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 2023-11-08 | 2024-11-08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7 | 3502002024040202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准予施工 | 2024-04-02 | 2099-12-31 | 厦门市建设局 | |
8 | 空 | -- | 出证办结 | -- | 2099-12-31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9 | 厦人防施审﹝2019﹞111号 | 厦人防施审[2019]111号 | 火炬新科广场(2015G09)桩基、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备案意见书 | 2019-12-31 | 2099-12-31 | 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10 | 1082021032330001 | 1082021032330001 |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软件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集成电路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登记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 ...更多 | 1996-12-18 | 2099-12-31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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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闽0213执120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27 |
2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9)苏0591民初3196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苏州原本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苏州原本图像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苏州原本图像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9-24 |
3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9)苏05民辖终817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7-15 |
4 | 合同纠纷 | (2017)闽0213执152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5-14 |
5 | 合同纠纷 | (2017)闽0213执1526号之四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5-14 |
6 | 其他 | (2018)闽0213民初3294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颉轩光电有限公司 | 15094.35 | 一、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截至2017年12月6日的租金10284.07元,并支付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的违约金合计1165.24元,之后的违约金以10284.07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31日起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水电费1791.53元;
三、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腾退清空厦门火炬高新区的租赁场所;
四、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按918.75元/月的标准向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支付占用厦门火炬高新区的占用费(占用费自2017年12月7日起计算至租赁房产实际腾空之日止);
五、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有权没收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缴交的租房保证金2100元;
六、驳回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85元,减半收取计242.5元,由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负担33.5元,由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0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1 |
7 | 合同纠纷 | (2018)闽0213民初3290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颉轩光电有限公司 | 196623.19 | 一、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截至2017年12月6日的租金87626.23元,并支付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的违约金合计9928.45元,之后的违约金以87626.23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31日起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水电费83275.48元;
三、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腾退清空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强业楼101室的租赁场所;
四、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按7828.28元/月的标准向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支付占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强业楼101室的占用费(占用费自2017年12月7日起计算至租赁房产实际腾空之日止);
五、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有权没收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缴交的租房保证金17893.2元;
六、驳回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819元,减半收取计2909.5元,由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负担312.5元,由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59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1 |
8 | 其他 | (2018)闽0213民初3291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颉轩光电有限公司 | 224926.88 | 一、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截至2017年12月1日的租金130831.99元,并支付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其中: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的违约金合计12172.98元,之后的违约金以130831.99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1日起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水电费52818.03元;
三、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腾退清空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建业楼B座505室的租赁场所;
四、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按11859.04元/月的标准向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支付占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建业楼B座505室的使用费(占用费自2017年12月2日起计算至租赁房产实际腾空之日止);
五、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有权没收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缴交的租房保证金29417.82元;
六、驳回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7073元,减半收取计3536.5元,由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336.5,由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负担200元,款均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17 |
9 | 合同纠纷 | (2018)闽0213民初3296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颉轩光电有限公司 | 151584.21 | 一、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截至2017年12月1日的租金104328.53元,并支付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其中: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的违约金合计5967.25元,之后的违约金以104328.53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1日起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水电费10600.76元;
三、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腾退清空厦门火炬高新区的租赁场所;
四、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按9456.68元/月的标准向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支付占用厦门火炬高新区的使用费(占用费自2017年12月2日起计算至租赁房产实际腾空之日止);
五、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有权没收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缴交的租房保证金27198.24元;
六、驳回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487元,减半收取计2743.5元,由厦门颉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572.5元,由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负担171元,款均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17 |
10 | 合同纠纷 | (2018)闽0213民初3297号 | 其他 | - | -- | -- | 2018-11-0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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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算公告 | -- | 厦门恒深智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28 | |
2 | 清算公告 | -- | 厦门恒深智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非法院单位 | 2019-08-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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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闽0206民初4850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新创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2 | -- | (2024)闽0206民初4850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新创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3 | -- | (2024)闽0206民初4853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新创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4 | -- | (2024)闽0206民初4853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新创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5 | -- | (2024)闽0206民初1458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易析源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4-03-15 | |
6 | -- | (2024)闽0206民初51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微芯云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4-02-22 | |
7 | -- | (2024)闽0206民初44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微芯云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4-02-22 | |
8 | -- | (2024)闽0206民初53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微芯云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4-02-22 | |
9 | -- | (2024)闽0206民初48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微芯云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4-02-22 | |
10 | -- | (2024)闽0212民初241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银华同创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