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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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卡若税)许准字﹝2020﹞第(4)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直接送达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0-01-03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卡若区税务局 | |
2 | 540302200003176 | -- | 电子设备、家具、家电、太阳能、路灯、办公用品、五金建材、发电机组、消防器材、园林机械、农机具、水利水电设备、电力设备、铅丝笼、橡胶制品、铝合制品、医疗器械、摩托车、酒店用品、劳保用品、衣帽、粮油、日用百货、化肥农药、草种子、树苗、苗圃、批发零售;畜牧养殖、网围栏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 | 卡若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