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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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查实,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和江苏星宇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供应商,在2020年参加某采购服务站组织的离线学习系统公开招标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行为。2022年5月20日﹐被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 ...更多 | 给予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和江苏宇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供应商处罚如下2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时任法定代表人蒋志遥(身份证号310104196204242855)、邱祥平(身份证号612401197711184877)、徐厚军(身份证号320223197302251414)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2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项目代理人顾艳〔身份证号310108197609280446)、张树森(身份证号110108197606103412)、姜久信(身份证号230826198202151613)2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以上处罚,自2022年5月20日起在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范围内生效。 ...更多 | -- | 陆军后勤部采购供应局 | 2022-05-20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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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环审2010-468 | 关于“基于行业应用的物联网网关系统开发和示范应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 | 通过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申请的基于行业应用的物联网网关系统开发和示范应用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10-09-25 | 2099-12-31 | 上海市徐汇区生态环境局 | |
2 | 2002XH0118D01 | 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可 | 对平江路48号1号楼装修项目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可 | 2020-08-14 | 2099-12-31 | 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
3 | 徐环审2013-597 | 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通过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申请的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13-12-27 | 2099-12-31 | 上海市徐汇区生态环境局 | |
4 | 徐环审2011-600 | 关于“卫星通信射频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 | 通过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申请的卫星通信射频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11-12-08 | 2099-12-31 | 上海市徐汇区生态环境局 | |
5 | 徐环验审2014-029 | 关于“基于行业应用的物联网网关系统开发和示范应用”验收的审批意见 | 通过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申请的基于行业应用的物联网网关系统开发和示范应用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14-02-12 | 2099-12-31 | 上海市徐汇区生态环境局 | |
6 | (沪税徐一)许变准字﹝2022﹞第(2042)号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2-12-07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 |
7 | (沪税徐一)许变准字﹝2022﹞第(2067)号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2-12-15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 |
8 | D231596567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 | 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二级 | 2024-01-24 | 2029-01-23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9 | 徐环验审2015-129 | 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研发生产项目”验收的审批意见 | 通过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申请的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15-07-27 | 2099-12-31 | 上海市徐汇区生态环境局 | |
10 | 徐环验审2014-030 | 关于“卫星通信射频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的审批意见 | 通过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申请的卫星通信射频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14-02-12 | 2099-12-31 | 上海市徐汇区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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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沪0104民初7228号 | 原告 | 原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精达宾馆有限公司 | 321200 | 一、上海精达宾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退上海市徐汇区XX路XX号地下室,上述房屋由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收回;二、上海精达宾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房屋占用费,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实际搬离日止,按每年300,800元计;三、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上海精达宾馆有限公司押金16,400元(可与本判决主文第二项相抵扣)。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36元,评估费4,000元,由上海精达宾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1-25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3民终393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503.28元,由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7-2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117民初8619号 | 原告 | 原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被告: 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460620 | 一、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付给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货款8280620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40%的标准向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其中以531000元为基数,计息时间自2021年7月24日起算;以7749620元为基数,计息时间自2021年11月21日起算,均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付给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律师费18万元。
三、驳回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983.78元,由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1-2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沪0104民初6157号 | 被告 | 原告: 奔马富利(佛山)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 43578425 | 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奔马富利(佛山)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货款7377666.50元
二、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奔马富利(佛山)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利息损失(1.以473759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1.5倍计算;2.以473759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3月1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3.以4437592.5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4.以7753907.25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2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5.以6903907.25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6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6.以7377666.5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
三、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奔马富利(佛山)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律师费240000元;
四、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奔马富利(佛山)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交通费损失12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0440元,由奔马富利(佛山)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负担7046元,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负担6339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22 |
5 | 合同纠纷 | (2019)沪0104民初761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解除对上海市徐汇区房屋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12-03 |
6 | 合同纠纷 | (2019)沪0104民初7617号 | 原告 | 原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奥宁竞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珀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14409.24 | 一、确认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上海奥宁竞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9年4月9日解除;
二、上海奥宁竞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自2018年3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的租金及使用费共计809015.87元;
三、上海奥宁竞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租金的滞纳金:以45073.05元为本金,按日0.5%自2018年3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4月9日止,以15649.35元为本金,按日0.5%自2018年11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4月9日止;
四、上海奥宁竞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水电费53686.84元;
五、驳回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875元,保全费5000元,由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负担4995.50元,上海奥宁竞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5879.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29 |
7 | 劳动合同纠纷 | (2019)沪0104民初1801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 5 | 驳回Y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计5元,免予收取。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29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沪0104民初11622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被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 -- | 驳回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追加浙江海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的申请 ...更多 | 2019-04-17 |
9 | 合同纠纷 | (2019)沪0104民初7617号 | 申请人 | - | 1230596.1 | 一、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奥宁竞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珀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230596.1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二、对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XXX号的房屋予以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4-02 |
10 | 合同纠纷 | (2014)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3377号 | 被上诉人 | - | 112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由上诉人上海仲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11-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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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沪01民终10274号 | 原告 | 原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7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沪01民终10274号 | 原告 | 原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17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沪0104民初7228号 | 原告 | 原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精达宾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2-07-07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3民终3932号 | 上诉人 | -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29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沪01民终322号 | 原告 | 原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被告: 奔马富利(佛山)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2-09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117民初8619号 | 原告 | 原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被告: 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2022-01-06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沪0104民初29405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被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1-11-26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沪0104民初29405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被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1-11-22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沪0104民初6157号 | 被告 | 原告: 奔马富利(佛山)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1-09-18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沪0104民初29405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被告: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