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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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绍兴市团鑫纺织品有限公司 | 处罚结果:决定给予绍兴市团鑫纺织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处罚种类:罚款 | 15000 |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3-03-22 | 绍滨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3号 | |
2 | -- |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嵩湾路90号的绍兴市团鑫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五楼疏散通道被封堵,属于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七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绍兴市团鑫纺织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1211012029200057365,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滨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1月18日。 ...更多 | 5000 |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3-01-18 | 绍滨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2号 | |
3 | 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嵩湾路90号的绍兴市团鑫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五楼疏散通道被封堵属于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七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 ...更多 | -- | -- |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3-01-18 | 绍滨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2号 | |
4 | 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嵩湾路90号的绍兴市团鑫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一半以上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属于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三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 ...更多 | -- | -- |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3-01-16 | 绍滨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9号 | |
5 | 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嵩湾路90号的绍兴市团鑫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一半以上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属于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三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 ...更多 | 决定给予绍兴市团鑫纺织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 15000 |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3-01-16 | 绍滨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9号 | |
6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1、没收标示有“”,“”,“”,“”,“”,“”图形、文字的法兰绒毛毯(成品)2600条,半成品110条,法兰绒布62卷;2、罚款人民币36747元; ...更多 | 36747 |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4-08 | 绍越市监罚字〔2020〕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