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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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处罚 | -- | -- |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 2020-06-15 | (淄)应急罚〔2020〕201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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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321执1145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9-20 |
2 | -- | (2023)鲁0321执1143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9-20 |
3 | -- | (2023)鲁0321执114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1274400 | 一、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淄博嘉欣塑料有限公司存款、收入955800元、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Z某某存款、收入318600元(划拨、扣留、提取数额详见协助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通知书)。桓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桓台支行;账号:3112××××8277。
二、若存款、收入数额不足,则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Z某某、淄博嘉欣塑料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三、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3-05-16 |
4 | -- | (2023)鲁0321执114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1904700 | 一、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淄博嘉欣塑料有限公司存款、收入1428500元、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Z某某存款、收入476200元(划拨、扣留、提取数额详见协助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通知书)。桓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桓台支行;账号:3112××××8289。
二、若存款、收入数额不足,则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Z某某、淄博嘉欣塑料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三、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3-05-16 |
5 | 其他 | (2022)鲁0321执异135号 | 第三人 | - | -- | 准予异议人淄博北斗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异议。 | 2022-12-19 |
6 | 其他 | (2022)鲁0321执保2288号之三 | 其他 | - | 540000 | 冻结被保全人山东永祥塑料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4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11-16 |
7 | 合同纠纷 | (2021)鲁0321民初4465号 | 被告 | 原告: 淄博双绿涂料有限公司 被告: 淄博北斗星化工有限公司果里分公司,淄博北斗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淄博双绿涂料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13元,保全费680元,由原告淄博双绿涂料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21-12-30 |
8 | 合同纠纷 | (2021)鲁0321民初4465号之二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对被申请人淄博北斗星化工有限公司果里分公司、被申请人淄博北斗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12-27 |
9 | 合同纠纷 | (2021)鲁0321民初4465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66000 |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北斗星化工有限公司果里分公司、被申请人淄博北斗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6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或查封、扣押期限:银行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两年,不动产、其他财产权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680元,由申请人淄博双绿涂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12-21 |
10 | 追偿权纠纷 | (2020)鲁03民终2972号 | 上诉人 | - | 2581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172.00元,由上诉人淄博北斗星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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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0)鲁03民终2972号 | 上诉人 | - |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