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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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销售误导;保险业务活动中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2万元 | 420000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亳州监管分局 | 2024-01-02 | 亳金罚决字20239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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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皖1602民初2511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 -- | 准许G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G某某负担 | 2023-03-16 |
2 | -- | (2022)皖1602民初180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 66178.45 | 一、被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付原告L某某保险金66178.45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54元,减半收取727元,由被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27 |
3 | 保险纠纷 | (2021)皖16民终422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64元,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08 |
4 | 保险纠纷 | (2021)皖16民终355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1元,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0-28 |
5 | 保险纠纷 | (2021)皖1621民初8090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M某某,Z某某,Z某某,D某某 被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 4375 | 准许D某某、M某某、Z某某、Z某某、D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D某某、M某某、Z某某、Z某某、D某某共同负担。D某某、M某某、Z某某、Z某某、D某某已预交案件受理费4400元,予以退还4375元 ...更多 | 2021-10-15 |
6 | 保险纠纷 | (2021)皖1602民初533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 90984.19 | 一、被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原告C某某保险金90984.19元。
二、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1113元,由被告被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负担103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03 |
7 | 保险纠纷 | (2021)皖16民终1233号 | 上诉人 | - | 10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28 |
8 | 保险纠纷 | (2021)皖1622民初1413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 -- | 准许原告S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21-04-19 |
9 | 保险纠纷 | (2021)皖1602民初250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4-14 |
10 | 保险纠纷 | (2021)皖1621民初42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L某某,L某某 被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 100000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S某某、L某某、L某某保险金100000元。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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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皖16民终52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被告: T某某 |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1 | |
2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2023)皖16民终3294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被告: T某某 |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3 | |
3 |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 (2023)浙0381民初6381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亳州市汽车客运集团总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2023-08-02 | |
4 |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 (2023)浙0381民初6381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亳州市汽车客运集团总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2023-08-02 | |
5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2023)皖16民终2164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被告: D某某 |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7-19 | |
6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2023)皖1621民初3007号 | 其他 | -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2023-05-22 | |
7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2023)皖1621民初3007号 | 其他 | -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2023-04-27 | |
8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2023)皖1602民初2511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3-14 | |
9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2023)皖16民终788号 | 其他 | - |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22 | |
10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2023)皖1623民初1185号 | 其他 | -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2023-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