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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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鲁08民终1408号 | 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3-04 |
2 | 合同纠纷 | (2020)鲁0891民初3642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 | 29791.45 | 一、被告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29791.45元。
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57元,由原告X某某承担869元,被告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承担38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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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 |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