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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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3月10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桑植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的桑植县澧源大市场进行检查,发现桑植县澧源大市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更多 | 给予罚款0.51万元 | 5100 | 张家界市桑植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2-04-26 | 张桑消行罚决字〔2022〕第00015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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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5)张中民一终字第309号 | 被上诉人 | - | 44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00元,由上诉人G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页无正文) ...更多 | 2015-12-10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5)桑民一初字第320号 | 原告 | - | 20000 | 一、被告谷金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拆除搭建在原告桑植县市场服务中心位于桑植县芙蓉桥白族乡瓦屋坪村马合口市场的两层钢木结构简易房屋,恢复土地原状;
二、驳回原告桑植县市场服务中心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谷金国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桑植县市场服务中心负担150元,被告谷金国负担15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900元,由被告谷金国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8-29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2)桑法民一初字第549-3号 | 原告 | 原告: 桑植县市场服务中心 被告: G某某 | 20000 | -- | --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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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恢复原状纠纷 | (2015)张中民一终字第309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桑植县市场服务中心 |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11-24 | |
2 | 恢复原状纠纷 | (2015)桑民一初字第320号 | 原告 | 原告: 桑植县市场服务中心 被告: G某某 | 桑植县人民法院 | 2015-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