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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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606民初4439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银江照明有限公司 | 21127.9 | 被告江西银江照明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1127.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上述货款为本金,从起诉之日即2021年2月3日起至款项清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为328.2元、财产保全费231.28元,合计559.4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江西银江照明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29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606执790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中山市新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D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0-18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2072执7058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的(2021)粤2072执7058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终结本次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可以向人民法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0-14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2072民初1373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东凤镇康诺宝电器厂,黄石钦 | 9766 | 一、被告中山市东凤镇康诺宝电器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清偿货款9766元及利息(以9766元为基数,从2021年2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中山市东凤镇康诺宝电器厂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上述债务的,被告黄石钦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三、驳回原告中山市东凤镇康诺宝电器厂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已由原告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中山市东凤镇康诺宝电器厂、黄石钦负担25元,并直接向原告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30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606民初4439号 | 申请人 | - | 21127.9 |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银江照明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21127.9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31.28元,由申请人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作出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2-04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606民初30161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新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杜润辉 | 31570 | 一、被告中山市新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31570元及利息(计算方式:以尚欠货款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11月1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收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D某某对被告中山市新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判决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94.63元,财产保全费335.7元,合计630.3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中山市新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D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5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606民初30161号 | 申请人 | - | 31570 | 冻结被申请人中山市新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D某某在银行的存款3157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35.7元,由申请人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作出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12-25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2072民初5584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益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黄某1,H某某 | 16535 | 被告中山市益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H某某1、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货款16535元及利息(以16535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4元,诉讼保全费185元,合计399元,由被告中山市益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H某某1、H某某负担(该款原告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中山市益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H某某1、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本院不另行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5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606执12756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粤0606执1275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中山市耀恒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福哥电器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9-01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606民初10096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翊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20-06-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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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606民初26863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迈鹏电器有限公司,L某某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3-12-12 | |
2 | -- | (2023)粤0606民初26863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迈鹏电器有限公司,L某某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3-11-01 | |
3 | -- | (2023)粤0606民初26863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迈鹏电器有限公司,L某某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3-10-25 | |
4 | -- | (2023)粤2072民初13949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W某某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10-19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606民初19164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雷中闪电器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3-07-31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606民初19164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雷中闪电器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3-07-31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606民初4439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银江照明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1-08-18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2072民初1373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东凤镇康诺宝电器厂,H某某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04-28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2072民初5584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益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H某某,H某某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9-16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2072民初5584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品尔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益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H某某,H某某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