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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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07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6-08-08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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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5)三中民终字第09586号 | 其他 | - | 70000 | (2015)三中民终字第09586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页正数第九行至第十行“判令碧海天港公司按照月35 000元标准向碧海天港公司支付至实际腾退之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有笔误,应为“判令碧海天港公司按照月35 000元标准向竞飞工贸公司支付至实际腾退之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特此更正。 ...更多 | 2015-09-18 |
2 | 合同纠纷 | (2015)三中民终字第0958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338元,由北京碧海天港餐饮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至原审法院);
二审案件受理费676元,由北京碧海天港餐饮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8-20 |
3 | 合同纠纷 | (2015)朝民初字第15787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竞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北京碧海天港餐饮有限公司 | 35000 | 一、被告北京碧海天港餐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四个月之内将承租的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北门外原Ameco机务职工食堂所占房屋及室外场地及场地上建筑物腾退并交付原告北京竞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月三万五千元的标准支付原告北京竞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二〇一五年四月至实际腾退之日的使用费;
二、驳回原告北京竞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8元,由北京碧海天港餐饮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北京竞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已交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竞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