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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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0-07-07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1-05-18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08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9-12-12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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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宁01民终2115号 | 被告 | - | 12640 | 准许上诉人季方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16元,减半收取58元,由上诉人季方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10-08 |
2 | 合同纠纷 | (2019)宁0104民初3992号 | 被告 | 原告: 季方 被告: H某某,宁夏德立汇商贸有限公司 | 2192.8 | 一、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季方房屋各项费用2192.8元;
二、驳回原告季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6元,减半收取计58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4-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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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9)宁0104民初3992号 | 被告 | 被告: 宁夏德立汇商贸有限公司,H某某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19-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