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0)甘01民初599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苏建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办事处 | 291677768.63 | 一、被告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苏建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建筑安装工程费113429930.65元,建设期资金占用费、回购期资金占用费、违约回购期资金占用费64266507.33元;
二、被告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办事处自2017年6月1日起以欠付建筑安装工程费113429930.65元为基数向原告深圳苏建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从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开始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被告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苏建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专项审计费551400元。
四、驳回原告深圳苏建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06154.89元,由被告安宁堡街道办办事处负担964923.91元,原告深圳苏建投资有限公司负担241230.9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更多 | 2021-12-16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0)沪0115执异476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申请执行人C某某提出的追加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 2020-08-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甘民终289号 | 被上诉人 | -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6-08 | |
2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办事处 被告: 深圳苏建投资有限公司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6-08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甘01民初599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苏建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办事处 |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