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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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年10月8日,我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消费者举报,反映马鞍山润园置业有限公司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与事实不符,要求我局查处。10月10日,经市局领导批准对马鞍山润园置业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立案调查。根据举报,2016年10月9日,我局检查发现当事人利用宣传单页发布“得月坊”房地产项目广告时宣称:“价格洼地升值潜力不可估量、买到即赚到”,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广告费用合计为500元。同时,当事人利用宣传单页及《南京晨报》(2016年9月30日在马鞍山版)“发布“得月坊”房地产项目广告中宣称“得房率150%”,与当事人销售的部分商品房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广告语中使用数据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本案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更多 | 罚款30000元。 | 30000 | 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6-11-23 | 马工商处字〔2016〕70号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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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皖0503民初5761号 | 其他 | -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2023-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