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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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12-26 | 盱市监案〔2021〕00368号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02 | -- | |
3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2-16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02 | -- | |
5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11-12 | -- | |
6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7-08 | -- | |
7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 2016-12-17 | 〔2016〕苏0830执3873号 | |
8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2016-01-05 | 〔2016〕苏0830执58号 | |
9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2014-01-24 | 〔2014〕盱执字第00426号 | |
10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2013-07-18 | 〔2013〕盱执字第01040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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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02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0-12-16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0-07-02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4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9-11-12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08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6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04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1-07-16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7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7-18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0-07-31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8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07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19-07-08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9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07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18-07-09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03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18-07-03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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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苏13民终2937号 | 第三人 | - | 1446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7814元,由江苏省泗洪县酿酒食品有限公司负担8907元,W某某负担890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17 |
2 | 合同纠纷 | (2018)苏1324民初7640号 | 第三人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江苏省泗洪县酿酒食品有限公司 | 510720.93 | 一、被告江苏省泗洪县酿酒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W某某工程款210720.93元及利息(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以后的利息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江苏省泗洪县酿酒食品有限公司退还原告W某某保证金300000元。
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930元(以工程款1270000元,保证金300000元计算),由原告W某某负担9630元,被告江苏省泗洪县酿酒食品有限公司负担9300元。鉴定费5500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28000元,被告江苏省泗洪县酿酒食品有限公司负担27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2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苏0830执3873号 | 被执行人 | - | -- |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2015)盱民初字第02161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12-16 |
4 | 其他 | (2016)苏0830执385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5)盱商初字第0064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2-15 |
5 | 其他 | (2015)盱民初字第0216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 被告: 江苏金和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建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659957.3 | 被告江苏建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C某某、C某某工程款1639501.3元及利息(自2012年12月18日计算至法院判决给付之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二、被告江苏金和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556元,公告费600元,计20456元,由被告江苏建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金和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名称:淮安市财政局综合处;开户行:江苏省淮安市农行城中支行;帐号:34×××54)。 ...更多 | 2016-07-29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苏0830执5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5)盱民初字第0002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有财产可供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6-27 |
7 | 合同纠纷 | (2015)盱商初字第00640号 | 被告 | 原告: 盱眙县金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邱长义,江苏建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400000 | 一、被告Q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盱眙县金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4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月28日起至2014年5月21日按照月利率9.6‰计算,自2014年5月22日起在月利率9.6‰基础上增加50%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
二、被告江苏建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盱眙县金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648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Q某某、江苏建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名称:淮安市财政局综合处;开户行:江苏省淮安市农行城中支行;帐号:34×××54)。 ...更多 | 2015-12-22 |
8 | 合同纠纷 | (2015)淮中民终字第01493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2014)盱民初字第1858号民事裁定;
二、指令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更多 | 2015-07-13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盱执字第350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4)盱马民初字第041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 2015-05-18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5)盱民初字第00025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江苏建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20000 | 被告江苏建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T某某借款12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12月2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4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3340元,由被告江苏建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名称:淮安市财政局;开户行:淮安市农业银行城中支行;帐号:34×××54)。 ...更多 | 2015-05-0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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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海宙源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13-03-23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江苏建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W某某,L某某,X某某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12-12-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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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苏1324民初7640号 | 第三人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江苏省泗洪县酿酒食品有限公司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2020-06-24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苏1324民初7640号 | 第三人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江苏省泗洪县酿酒食品有限公司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2018-12-11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上海宙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江苏建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W某某,X某某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13-03-04 | |
4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12)鼓民初字第00857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X某某,盱眙赛力脚手架有限公司,江苏建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2-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