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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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5)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343号 | 上诉人 | - | 8912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28元,由上诉人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3-24 |
2 | 其他 | (2015)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34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28元,由上诉人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3-20 |
3 | 合同纠纷 | (2014)浦民二(商)初字第3534号 | 原告 | 原告: 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冠通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 25000 | 一、被告上海冠通展览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会展费25,000元;
二、驳回原告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82元,减半收取计1,291元,由原告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负担213元,被告上海冠通展览策划有限公司负担1,0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12-29 |
4 | 其他 | (2014)浦民二(商)初字第3534号 | 原告 | 原告: 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冠通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 25000 | 一、被告上海冠通展览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会展费25000元;
二、驳回原告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82元,减半收取计1291元,由原告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负担213元,被告上海冠通展览策划有限公司负担10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12-25 |
5 | 合同纠纷 | (2014)浦民二初字第3534号 | 原告 | 原告: 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冠通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 25000 | 一、被告上海冠通展览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会展费25,000元;
二、驳回原告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82元,减半收取计1,291元,由原告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负担213元,被告上海冠通展览策划有限公司负担1,0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6 | 合同纠纷 | (2015)沪一中民四终字第343号 | 其他 | 原告: 亚数信息科技 被告: 上海冠通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 8912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28元,由上诉人亚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