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扬江税一﹞许变准字﹝2022﹞第﹝243﹞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于2022年04月13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2年04月13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22-04-20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0)苏10民终3201号 | 被上诉人 | - | 5432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58元,由S某某负担(已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27 |
2 | 其他 | (2019)苏1012民初4869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扬州荣伟无纺布有限公司,Z某某 | 44186.8 | 一、被告扬州荣伟无纺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S某某损失43328.8元;
二、驳回原告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58元,由被告扬州荣伟无纺布有限公司负担300元,余款858元由原告自负。被告扬州荣伟无纺布有限公司应负担的受理费已由原告垫付,被告在给付上述赔偿款时一并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扬州分行汶河支行,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1×××577) ...更多 | 2020-08-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人格权纠纷 | (2020)苏10民终3201号 | 被上诉人 | - |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23 | |
2 | 人格权纠纷 | (2020)苏10民终3201号 | 被上诉人 | - |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3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1012民初455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康乃馨织造有限公司 被告: 扬州荣伟无纺布有限公司 |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2020-11-05 | |
4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9)苏1012民初4869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扬州荣伟无纺布有限公司,Z某某 |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