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1)京0112民初24490号 | 被告 | - | -- | 一、确认原告(反诉被告)北京一品工坊国际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北京合而不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设计合作协议》于2021年2月22日解除;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北京合而不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反诉案件受理费425元,由被告北京合而不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06-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1)京0112民初24490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一品工坊国际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合而不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