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万元)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是否为民间推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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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800 | 2023-03-01 | 2024-11-01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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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600 | 2021-01-01 | 2023-01-01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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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来源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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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环审﹝2023﹞110号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永德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验收和运行环境管理的依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云南省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市生态环境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述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方案建设。 ...更多 | 2023-08-28 | 2099-12-31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 地方报送 | |
2 | 永水许可﹝2020﹞6号 | 永德县水务局关于永德县棠梨包包经营性公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一、报告表审查 同意《永德县棠梨包包经营性公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编制。经审查,报告表的编制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 二、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报告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方案。其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总面积为2.67hm2。 三、防治目标 同意防治标准,水土流失防治执行标准为一级标准,即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6%,林草覆盖率达到23%。 四、同意报告表总体布局 同意主体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一)主体设计。主体工程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并计入水保投资,工程措施:表土剥离5340.00m3,排水沟1034m;植物措施:园林式绿化0.76hm2。 (二)本方案新增。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全为临时措施,布置临时沉砂池1口。 五、监测点布设 同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方法、内容及监测点布设。采用地面定位监测为主,调查、巡查,资料收集的方法为辅进行监测,共设置5个监测点。监测时段为1.67年,包括施工期1年,试运行期0.67年。 六、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80.05万元,其中主体计列57.12万元,方案新增22.93万元。 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11.52万元,植物措施45.60万元,临时措施0.34万元,独立费用19.53万元,基本预备费1.1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7万元。 七、其他说明 在项目建设中,如所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与批复方案发生变化,必须完善变更手续。 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好施工期的水土保持工作。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永德县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更多 | 2020-05-20 | 2025-05-20 | 永德县水务局 | 地方报送 | |
3 | 530923032016120500025 | 营业执照 | 市场准入 | 2016-12-05 | 2099-12-31 |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方报送 | |
4 | 空 | -- | 不详 | -- | 2099-12-31 | 永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地方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