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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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苏1283民初3261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启旺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 | 准许原告泰兴市启旺建材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70元,减半收取计285元,由原告泰兴市启旺建材有限公司负担(已交)。 ...更多 | 2023-05-26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1283民初7180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启旺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X某某 | 59071 | 被告S某某、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泰兴市启旺建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7825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23元,由被告S某某、X某某负担(原告已预缴,被告履行义务时一并加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凭本院交款通知单通过当地银行交纳案件上诉费1246元 ...更多 | 2021-11-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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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1283民初3261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启旺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23-05-1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1283民初1957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启旺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23-04-06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1283民初7180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启旺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X某某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