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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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新0106执2550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2-26 |
2 | -- | (2023)新0106执254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2-26 |
3 | -- | (2023)新0106执2548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2-26 |
4 | -- | (2023)新0106执254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2-26 |
5 | -- | (2022)新4003民初1784号 | 被告 | 原告: 新疆聚鑫盛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新疆聚鑫盛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9556元(原告新疆聚鑫盛贸易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新疆聚鑫盛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8-18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新0106民初7893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鑫泽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宋明珠,S某某,C某某,S某某,C某某 | 26029.95 | 准许原告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本案诉讼标的1,181,620.37元,后原告变更诉讼标的为10,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15,434.58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由本院退回原告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15,409.58元。 ...更多 | 2023-03-13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新0106民初7889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鑫泽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宋明珠,S某某,C某某,S某某 | 14965.61 | 准许原告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9,990.61元(原告已预交),原告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将诉讼请求变更为5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剩余9,965.61元由本院退回原告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 | 2022-12-08 |
8 | 其他 | (2022)新4003财保128号 | 被申请人 | - | 23551281.65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价值23551281.65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新疆聚鑫盛贸易有限公司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05-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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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新4003民初1784号 | 被告 | 原告: 新疆聚鑫盛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2022-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