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2015-03-04 | 经营范围变更 | 为艺术表演提供服务(有效期至2016年4月16日);接待大型会议(有效期至2014年4月11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利用自有媒介发布电子屏广告,设计、制作电子屏广告;演出经纪代理活动服务;房屋租赁;为商业性展览活动提供服务。(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需经批准的项目,应凭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为艺术表演提供服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接待大型会议(凭许可证经营)。利用自有媒介发布电子屏广告,设计、制作电子屏广告;演出经纪代理活动服务;房屋租赁;为商业性展览活动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