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乌喇八旗初级农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东北民营企业
尚云峰
912202023166082667
5000万元人民币
-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阿拉底村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经营异常1条,裁判文书2条,开庭公告2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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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2023-07-06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
--
--
--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民间借贷纠纷
(2021)吉0203民初1277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W某某,L某某,吉林市乌喇八旗初级农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272000
一、被告W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W某某共同偿还借款25.8万元; 二、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原告W某某偿还借款1.4万元; 三、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原告W某某支付利息(以27.2万元为本金自2016年10月1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息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 四、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W某某、L某某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98.00元,由W某某、L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1-06-28
2
民间借贷纠纷
(2021)吉0203民初614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吉林市乌喇八旗初级农产品经销有限公司,W某某,L某某
--
准许W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698.00元,减半收取计1349.00元,由W某某负担
...更多
2021-05-24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民间借贷纠纷
--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吉林市乌喇八旗初级农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2021-04-29
2
民间借贷纠纷
(2021)吉0203民初437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吉林市乌喇八旗初级农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2021-03-2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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