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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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3民终294号 | 其他 | - | 7000000 | 一、维持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3)浙0302民初192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3)浙0302民初192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三、某公司与某合作社、某公司及某办事处于2020年5月9日签订的《关于乐清市中心区C-c14-1(某山整体拆迁三期2)地块项目合作协议》于2023年2月21日解除;
四、某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某公司违约金7000000元;
五、某公司对上述第四项承担连带责任,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某合作社追偿;
六、驳回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39086元,由某公司负担85622元,由某合作社负担35346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8894元,由某公司负担106569元,由某合作社负担2023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3-07 |
2 | 其他 | (2021)浙03民终1089号 | 被上诉人 | - | 1369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38元,由Z某某1、Z某某2、L某某1负担50元,由Z某某3负担298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3-19 |
3 | 其他 | (2020)浙03行终70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2-09 |
4 | 其他 | (2020)浙行终200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2-04 |
5 | 其他 | (2020)浙0303行初18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Y某某 被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 10000 | 确认被告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与第三人L某某于2019年8月19日签订的编号为乐清市城南镇(街道)南岸村YN2-006-1\YN2-006-2号乐清市城中村改造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无效。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1-29 |
6 | 其他 | (2020)浙03行终656号 | 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1-25 |
7 | 其他 | (2020)浙03行终589号 | 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1-08 |
8 | 其他 | (2020)浙03行初27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 -- | 一、驳回原告L某某对乐清市人民政府的起诉;
二、本案移送乐清市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第一项内容,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08 |
9 | 其他 | (2019)浙03行初90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 -- | 一、驳回原告L某某对乐清市人民政府的起诉;
二、本案移送乐清市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第一项内容,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27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浙0382民初463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Z某某,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 94352.86 | 一、被告Z某某赔偿原告Y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车损、鉴定费等66047元。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自行汇入原告Y某某银行账户(户名Y某某,开户行农行虹桥支行,账号6228××××1013)。
二、被告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赔偿原告Y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车损、鉴定费等14152.93元。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自行汇入原告Y某某银行账户(户名Y某某,开户行农行虹桥支行,账号6228××××1013)。
三、被告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赔偿原告Y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车损、鉴定费等14152.93元。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自行汇入原告Y某某银行账户(户名Y某某,开户行农行虹桥支行,账号6228××××1013)。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08元,减半收取1104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25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755元,由被告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担162元,由被告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负担16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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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浙03行初17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H某某,L某某 被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4 | |
2 | 行政补偿 | (2023)浙03行赔终69号 | 被上诉人 | -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08 | |
3 | 其他 | (2023)浙0327行初9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 苍南县人民法院 | 2023-10-09 | |
4 | 行政补偿 | (2023)浙03行赔终69号 | 被上诉人 | -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16 | |
5 | 行政合同 | (2023)浙0382行初8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3-06-16 | |
6 | 其他 | (2023)浙03行终376号 | 被上诉人 | -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14 | |
7 | 行政补偿 | (2023)浙0303行赔初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Y某某 被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23-04-03 | |
8 | 行政补偿 | (2023)浙0303行赔初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Y某某 被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23-03-16 | |
9 | 行政补偿 | (2023)浙0303行赔初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Y某某 被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23-03-13 | |
10 | 其他 | (2022)浙0382行初24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3-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