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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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赣0429民初106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L某某,L某某 被告: F某某,Y某某,鼎欣建设股份有限公司,T某某,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 一、限被告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Y某某、L某某、L某某共计人民币136005.2元。
二、驳回原告Y某某、L某某、L某某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800元,由原告Y某某、L某某、L某某负担8702元,被告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负担209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05 |
2 | 其他 | (2018)赣0429民初10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被告: 湖口县九龙酒业贸易商行,A某某,S某某 | 5162927.25 | 一、被告湖口县九龙酒业贸易商行、A某某、S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支付代偿款人民币5162927.25元及利息损失(以人民币5162927.2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1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3579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湖口县九龙酒业贸易商行、A某某、S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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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 (2023)赣0429民初58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K某某,湖口县四通广告制作中心,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九江市湖口县人民法院 | 2023-04-24 | |
2 |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 (2023)赣0429民初47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K某某,湖口县美速惠图文广告,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湖口县人民法院 | 2023-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