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2021-04-30 | 经营范围变更 | 受大兴区水务局委托,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局属水务工程建设任务的实施工作,负责项目立项、建设、验收等工作;承担局属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污泥处理厂运营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再生水利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局属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征地、拆迁、拆除腾退工作。完成区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受大兴区水务局委托,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局属水务(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实施工作,负责项目立项、建设、验收等工作。承担局属水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征地、拆迁、拆除腾退方面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区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区属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污泥处理厂运营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指导镇属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的规范运行;指导本区公共污水、雨水、再生水管网的规范运行。参与制定本区供水、再生水利用、污水排除、雨水排除专项规划以及海绵城市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