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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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违法行为 |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12月1日向你(单位)下发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玉红环责改字[2020]51号),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1000.00元正(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任元整)。 ...更多 | 21000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2021-03-16 | 玉红环罚字〔2021〕第12号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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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被告: 玉溪金帝商贸有限公司,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L某某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2018-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