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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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鲁0391民初2684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L某某左 被告: 山东博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秦爱霞 | -- | 准许原告L某某左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0元,保全费170元,上述两项合计220元,由原告L某某左负担 ...更多 | 2021-11-19 |
2 | 合同纠纷 | (2021)鲁0391民初2685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L某某右 被告: 山东博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秦爱霞 | -- | 准许原告L某某右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75元,保全费2420元,上述两项合计2995元,由原告L某某右负担 ...更多 | 2021-11-19 |
3 | 合同纠纷 | (2021)鲁0391民初268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右 被告: 山东博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秦爱霞 | 760000 | 一、冻结被告山东博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Q某某的银行存款380000元。
二、如被告山东博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Q某某的银行存款不足380000元,即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8-27 |
4 | 合同纠纷 | (2021)鲁0391民初268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左 被告: 山东博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秦爱霞 | 30000 | 一、冻结被告山东博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Q某某的银行存款15000元。
二、如被告山东博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Q某某的银行存款不足15000元,即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8-27 |
5 | 合同纠纷 | (2014)川商初字第585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 被告: L某某 | 12000 | 被告L某某支付原告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房屋租赁费
1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元,减半收取56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5-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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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鲁0302民初267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4)川商初字第585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 被告: L某某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2014-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