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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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粤09执异20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高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的异议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9-08-06 |
2 | 合同纠纷 | (2018)最高法执监750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粤执复17号执行裁定;
二、撤销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9执异92号执行裁定;
三、本案由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处理 ...更多 | 2018-12-29 |
3 | 其他 | (2017)粤执复17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撤销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9执异92号执行裁定。
二、撤销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茂中法审执字第90号恢字1-3号、(2013)茂中法执字第1号执行裁定。
三、撤销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茂中法审执字第90号恢字第1-6号、(2013)茂中法执字第1号恢字第1-1号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7-07-31 |
4 | 其他 | (2016)粤09执异92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异议人高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6-11-29 |
5 | 合同纠纷 | (2015)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1号 | 申请人 | - | -- | 一、维持本院(2012)粤高法民二终字第35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及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的判决;
二、变更本院(2012)粤高法民二终字第3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高州市化建工业总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F某某偿还五笔借款本金合计1438万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08年9月20日,五笔借款产生的利息合计7565751.86元;自2008年9月21日开始,利息以1438万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1-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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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复议 | (2022)粤0902行初292号 | 原告 | 原告: 高州市第二水泥厂 被告: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高州市人民政府 |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 2022-09-06 | |
2 | 其他 | (2022)粤0902行初3号 | 其他 | - |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 2022-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