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吊销,未注销 西南
周鹏飞
9152010257331439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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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沙坡路7号花果园商住楼13单元8层1号[湘雅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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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 7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2

开庭公告 3

信用中国 7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9152010257331439XR
新标准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2011-04-19
2099-12-31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0)黔23民终2102号
被告
-
2050000
一、维持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2019)黔2325民初1445号民事判决第二、三、四项,即“二、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W某某款项人民币2050000元;三、被告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第三人L某某不承担责任;四、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2019)黔2325民初144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三、确认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Z某某签订的《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工程内部管理合同书》,Z某某与C某某签订的《协议书》,Z某某以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名义与L某某签订的《内部施工合同协议书》,Z某某以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与L某某、W某某签订的《内部施工协议书补充协议》为无效合同。 四、驳回W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4800元,公告费350元,由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共同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4800元,由上诉人C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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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2
--
(2019)黔2325民初1445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C某某,Z某某,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050000
一、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Z某某签订的《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工程内部管理合同书》、Z某某与C某某签订的《协议书》、Z某某以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与L某某签订的《内部施工合同协议书》、Z某某以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与L某某、W某某签订的《内部施工协议书补充协议》为无效合同; 二、被告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W某某款项人民币2050000元; 三、被告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第三人L某某不承担责任; 四、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800元,公告费350元,被告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共同承担。 上列判决确定的权利义务,义务人应在自动履行期限内履行,对给付金钱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指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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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3
--
(2013)南民初字第2866号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1620826.05
一、被告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工程款人民币1320826.05元,被告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二、被告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人员工资、设备闲置损失共计人民币379963.6元,被告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三、被告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Y某某保证金300000元,被告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838元,由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承担,被告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该款原告Y某某已预交,二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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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3

法院公告 2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债权转让纠纷
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2017-11-26
2
裁判文书
合同纠纷
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2016-01-13
3
裁判文书
借款合同纠纷
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Z某某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2016-01-06
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合同纠纷
被告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被告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2015-08-08
5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借款合同纠纷
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Z某某
[贵州]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2015-06-03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2019)黔2325民初1445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L某某,Z某某
贞丰县人民法院
2019-10-21
2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2019)黔2325民初1445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L某某,Z某某
贞丰县人民法院
2019-10-21
3
--
--
被告
原告:
G某某
被告:
Z某某,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2015-09-0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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